中新社北京9月2日電 (記者 趙建華)中國財政部、海關總署、國家稅務總局2日對外公布了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(以下稱服貿會)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政策。
對服貿會每個展商在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,按規定的數量或金額上限,免征進口關稅、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。
其中,機器、機械器具、電機、電氣設備(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除外);牽引車,特殊用途的機動車輛(主要用于載人或貨運的車輛除外);船舶及浮動結構體;光學、照相、電影、計量、檢驗儀器及設備、精密儀器及設備;醫療或外科用儀器及設備;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銷售數量上限分別為10件、2件、3件、5件和5件。其他展品,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的銷售金額不超過2萬美元。
享受稅收優惠的展品不包括煙、酒、汽車、列入《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》的商品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,以及中國禁止進口商品。
對展期內銷售的超出規定數量或金額上限的展品,以及展期內未銷售且在展期結束后又不退運出境的展品,按照中國有關規定照章征稅。
參展企業名單及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清單,由北京市國際服務貿易事務中心或其指定單位向北京海關統一報送。
對享受政策的展期內銷售進口展品,海關不再按特定減免稅貨物進行后續監管。
上述規定,適用于2021年至2023年期間舉辦的服貿會。(完)
【編輯:王詩堯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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